(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将在“西安公安”官方微博及警界视野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合格后人员进入体检。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西安公安”官方微博及警界视野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布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公安”官方微博及警界视野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实习期满,经用人单位同意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参照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签约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二)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试用期 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21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试用期结束合格者,工资标准3200元/月左右(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降温费、取暖费随季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五、工作地点
西安市、西咸及咸阳市部分地区。
六、纪律要求
1、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七、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三)以下情况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
1、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2、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
3、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四)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未按要求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原标题: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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