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海南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招聘留置陪护人员公告(16人)

2020海南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招聘留置陪护人员公告(16人)

海口市公安局 | 2020-12-09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

3.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和1000(800)米跑项目只测评一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三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4.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5.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员。

五、面试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录取)。

3.本次成绩在下一批次留置陪护支队招聘陪护人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留置陪护支队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补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合格后,由公安机关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任职资格、征信记录,以及家庭成员及近亲属的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公安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综合考察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相关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综合考察,或者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职位由留置陪护支队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留置陪护支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工资福利待遇

留置陪护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给予保障,月平均工资为5750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高温补助),其中绩效工资600元,试用期内不执行绩效工资。另根据有关规定执行留置陪护任务期间发放特殊执勤费。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点击下载>>>

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

2020年12月9日

原标题: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2020年公开招聘留置陪护人员(退役军人专场)公告

文章来源:http://police.haikou.gov.cn/xxgk/gsgg/202012/t20201209_1552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