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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辅警公告(50人)

2020浙江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辅警公告(50人)

4.入围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通知上规定的时间、集合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另时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附件4)实施。体检结果,将及时在“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对可以复检项目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待复检结果出来后另行公布。

6、入围人员有放弃体检的,或有体检不合格的,相应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递补人员的体检结果另行公布。递补只安排一次,递补人员的体检结果若有不合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本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方法按《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5)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2、考察对象为本人,以及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本局通过“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反映、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投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实施两个月试用期。期间,将组织岗前培训。期满后,对其德、能、勤、绩、谦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若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期满后考核不合格,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时关注“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招聘各环节的信息,如考试结果、入围人员名单公布,以及笔试时间、地点,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除公告中明确用电话通知的以外,均通过“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务必引起重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招聘各环节等纪律规定,若有违纪,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

4、本公告由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2020年12月9日

原标题:2020年第五期招聘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job.com.cn/newsview.aspx?id=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