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昭平县公安局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互联网“昭平在线”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县公安局可以从候录库中根据空缺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两年)。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12月下旬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开展勤务工作,不办理公安政法专项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获聘人员试用期岗位层级工资每月约2100元(有“五险一金”,且“一金”为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的,确定新的岗位层级,岗位层级工资每月最低可达到约2250元,按照《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及薪酬待遇岗位保障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可按年限由八级逐级晋升至一级,有一定的职业发展和待遇提升空间。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3.聘任单位为聘任辅警配备工作必须的统一制服及执勤装备。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落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昭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昭平县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咨询电话:
昭平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
昭平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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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10日
原标题:昭平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pol.cn/tzgg/content_20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