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考试分为A类、B类两类。A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B类考试进行技能测评和面试。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技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B类考试根据技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
3.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增加核酸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吴人才热线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考察合格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苏州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
2020年12月11日
原标题:苏州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wrc.com.cn/Web/Function/Common/ArticleDetail.aspx?ArticleID=6030934a-a1a4-4e2e-85dc-b3f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