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按照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的通知要求,现将临汾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表。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岗位招聘条件:
招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但应当在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为2020年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学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制定面向社会招聘辅警实施方案,经临汾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聘辅警工作领导组审核后,2020年12月18日在临汾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提交报名申请
此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12月24日9:00到2020年12月28日17:00期间登录临汾市人社局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请考生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