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临汾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
在指定二甲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入围政治考察人选。
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政治考察
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由市公安局抽调专人成立政治考察工作小组,统筹完成考察各项工作。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综合成绩、体测、体检、政治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临汾市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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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8日
原标题:临汾市公安局2020年度面向社会 招聘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linfen.gov.cn/contents/72/71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