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洛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其中文职辅警40名(男性20名,女性20名)、勤务辅警160名(男性140名,女性20名),招聘职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河南省户籍;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1日含至2002年12月21日含期间出生);
6、文职辅警应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文化程度放宽至高中(中专)。
7、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采取报考者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0年12月24日9:00至12月29日17:30前,登录洛阳人才人仕网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3、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填报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12月29日17:3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