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考生报名时,不指定具体报考岗位,先按照男生大职位和女生大职位进行报名并测试,待测试环节结束,再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进行公开择岗。考生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择岗、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予以公示,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解聘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择岗、体检等环节拟在2021年1月份完成,上一个测试项目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测试项目。
各测试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信息将陆续公布在泉州市公安局官网(),应聘者须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1.笔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先参加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组织,随机抽题考试,均为客观题,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考题为主来源于政治理论、《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范畴,考生可下载学习资料(详见附件4)进行学习。
2.面试
按照各大职位招考人数1:1.5的比例,在笔试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考生笔试成绩也相同,经市局辅警招考委员会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的考生均应参加体能测试;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测试标准如下:
1989年12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89年12月22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5.择岗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应参加择岗;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分别按照男生大职位和女生大职位,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序公开选定具体岗位,直到参加择岗的考生选择完毕或者岗位被选择完毕。因岗位被选择完毕而未能选到岗位的考生,列为递补人选。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放弃择岗者,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
6.体检
择岗成功的考生均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政审考察及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合格后予以公示,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
8.递补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有效。若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或半年内因离职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可从参加择岗但因岗位被选择完毕而没能选到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