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目前在沧州市公安局机关或警种工作非财政开支的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政审、资格复审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公安局对考察对象的政审、资格复审情况做出说明,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因政审、资格复审不实造成用人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政审、资格复审结论有异议的,由市公安局负责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十)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相关待遇
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与近年来市政府为市公安局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待遇一致,特警支队特岗补贴1320元/月。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沧州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3日
原标题:沧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s.cangzhou.gov.cn/gqgg/7649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