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费用4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要求
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6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面试顺序抽签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⑵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⑶面试形式: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详见福海之窗网站()届时发布的公告。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最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后,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由组织部门选派公安系统在职民警,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抽签决定考官。体能测试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录资格,对空缺岗位的,在该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总成绩排名且体能测试合格者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联系主检单位统一安排时间复检。另外体检部门条件达不到复检要求的,可委托上级医院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能测试体检、体检、公示。
体检时间:以福海之窗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七)公示:由福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福海之窗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有异议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一周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调剂
服从组织调剂,调剂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在完全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六、招聘人员待遇:参照福人领办字(2019)01号、福人领办字(2019)02号文件执行。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福海之窗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请考生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和进入面试考场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其他事项
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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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福海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xjfhx.gov.cn/info/1035/524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