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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楚雄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人)

2020年云南楚雄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人)

(三)笔试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60%。

1、笔试时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楚雄市团结路564号)

3、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

(四)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辅警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若报考总人数未达到招聘辅警数1:3的比例,则全部考生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要求执行。

体能测试地点: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楚雄市团结路564号),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招聘辅警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地点: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楚雄市团结路564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

体检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展,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勤务辅警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递补

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岗前培训

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确定聘用。

(九)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的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参加过笔试并且体能测评合格,在面试环节后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楚雄州公安局辅警储备库管理,后期补充录用辅警时可直接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务派遣用工,聘用辅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待遇保障

按照4000元/月的标准进行保障(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部分),工作期间集中管理,统一安排住宿。

(三)其他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请所有报考人员关注楚雄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楚雄警方”(微信号:cxzpolice),并牢记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招聘各个环节的信息将通过公众号进行发布和通知,考生因未及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楚雄州公安局

2020年12月28日

原标题:楚雄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0-1228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