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两码需均为绿色)并进行两次测温,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入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
根据笔试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及面试成绩高的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品德、现实表现、履职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柳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不符合聘用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1年(含试用期)。
(五)管理及待遇
1、辅警基础工资待遇2090.72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给予缴纳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县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同时终止。
2、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2021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6日),如在此期间出现人员减员,职位空缺,将按总成绩名次高者优先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和政审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考试等相关信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5、本实施方案由柳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咨询电话:(县局政工监督室)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河县公安局
2020年 12月29日
原标题:柳河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llh.gov.cn/xxgk/tzgg/202012/t20201229_513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