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约460元/人,不含加检、补检)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薪酬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年均收入约12万元(包括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考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3),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30日
原标题:广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招聘刑事技术助理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01230/72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