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由太湖县公安局负责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招聘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体能测评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结果不达标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2、体能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25岁以下①男子组标准≤4′45〞;②女子组标准≤4′40〞;26-30岁①男子组标准≤5′00〞;②女子组标准≤4′50〞;31-35岁①男子组标准≤5′15〞。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5:1比例确定(小数点后尾数进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从同一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程序后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能测评结果将一同公布。
(七)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决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最终核定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特巡警大队特警队员岗位退伍军人优先(同为退伍军人,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他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用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太湖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间。
(九)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县政府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的办法处理)。
四、聘用和薪酬标准
(一)聘用。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到太湖县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薪酬标准。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太湖县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太湖县公安局批准执行。薪酬包括工资、年度考核奖、职工集体福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太湖县公安局、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太湖县公安局
太湖县人社局
2020年12月30日
原标题:2020年太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hx.gov.cn/thxw/tzgg/2018218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