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依次根据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项目成绩优异者入围。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前,在报名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
体能测评结果和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应聘人员因放弃体检、政治考核、聘用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以及聘用后一年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本次同招聘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八、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在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用工备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新聘用人员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提供制式服装。岗位薪酬3800元/月(含绩效工资600元),其中特种车辆驾驶岗位薪酬4100元/月(含绩效工资600元),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薪酬。新聘用人员的薪酬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本简章由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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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1年1月8日
原标题: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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