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基本法律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适应能力。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录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体检
考察后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公安外网公示,公示期5天。
(八)录用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3220570。对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盐城市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
原标题:盐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10108
文章来源:http://ycga.yancheng.gov.cn/art/2021/1/8/art_17829_3473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