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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嘉兴海盐县第一轮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41名)

2021浙江嘉兴海盐县第一轮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41名)

海盐人事人才网 | 2021-01-11

根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实际,报请县委编办同意,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海盐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1名,其中文职辅警9名,勤务辅警32名。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等内容详见《海盐县公安局2021年第一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安工作;

2.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8日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不得有纹身,不得有口吃,不得是色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有海盐户籍或在海盐县内有固定居所,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文职辅警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前五项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8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

①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②持有A1驾驶证报考勤务辅警类各岗位的人员;

③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巡逻处突岗位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总分内加入相应分值

1.报考文职辅警5、文职辅警6的人员,经证实曾有署名文章被省级媒体录用的,每篇加0.1分,被国家级媒体录用的,每篇加0.5分,相同内容就高加分,此项加分上限2分。

2.报考勤务辅警的人员,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加1分;有《优秀士兵证》的,加1分;持有《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的,加1分;持有国家认证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的,加1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赌博、吸毒、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从公安辅警岗位上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曾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待遇保障

实行3个月试用期,经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满转正后,薪酬待遇平均水平按照全县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20%标准执行(人均约为9万/年,含“五险一金”),今后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具体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实绩、考核情况以及划定分类分级系数确定。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