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留置看护队员,根据《石台县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石台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
4、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
6、能够吃苦耐劳。
7、相貌端正,口齿清晰,无残疾、无纹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即: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录留置看护队员计划共计20名,从事留置对象看护、留置场所监控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招录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21年1月22日起在石台县政府网等网站上发布。
岗位具体招录条件详见下表:
序 号 |
招聘职位及代码 |
招聘计划 |
招聘条件 |
其他条件 |
考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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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年龄 | 性别 | |||||
1 | 留置看护202101 | 16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男性 | 身高1.65米以上 | 岗位适应性测试 |
2 | 留置看护202102 | 4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女性 | 身高1.55米以上 | 岗位适应性测试 |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石台县公安局办公楼308室(石台县城东新区金钱山北路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