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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疆博湖县公安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137人)

2021新疆博湖县公安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137人)

博湖县人民政府 | 2021-01-23

(三)体能测试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能测试标准按照相关规定(附件3)执行。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检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的,查清问题,确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招考领导小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无法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3天。

(七)聘用

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报到和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以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招聘信息均通过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h.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本简章由博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博湖县公安局:0996-662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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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博湖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xjbh.gov.cn/xwzx/tzgg/content_77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