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需求,南涧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23名辅警,其中男性20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至2003年1月出生);身高(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160cm及以上)以体检结论为准。
3.身体健康、语言流畅,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等同学历,南涧县户籍优先。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
6.无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放宽条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身高等报名条件,在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
具有《南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办法(试行)》(南公发〔2019〕22号)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辅警。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民警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如下:
有写作基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 | 人数 | 岗位特殊条件 | 备 注 |
乡镇治安辅警 | 20人 | 男性17人 | 经考试确定为聘用对象的, 统一由南涧县公安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
女性3人 | |||
乡镇交通辅警 | 2人 | 限男性 | |
乡镇森林辅警 | 1人 | 限男性 |
五、招聘程序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集中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自费体检、组织政审、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月1日(8:3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如需延长报名时限以补充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905室。
4.报名材料:含基础材料及特殊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并签订承诺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1)基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正反面共印1页)。
②户口簿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③学历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④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受理点申请)原件及
1份复印件。
⑤免冠证件白底照片(小一寸)4张。
(2)特殊材料(符合适当放宽条件的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英烈家属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配偶单位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③退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④见义勇为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⑤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细表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⑥专业资质技能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