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辅警考试交流群 326124826
为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充分发挥协勤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20名公安协勤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户籍在全县范围内的公民。
三、招聘人数
公安协勤人员男性19名,女性1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公安警辅工作,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残疾、色盲、纹身等;
4、年龄: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2000年3月1日出生),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单眼裸视力0.6以上;
6、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
7、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和有计算机特长人员或有公安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录用条件,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警辅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3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元氏县公安局政治处(元氏县槐阳镇向阳街向安里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