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26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报考巡(特)警支队的考生在巡(特)警支队二楼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243号);
报考其余岗位的考生在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楼政工科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过程务必佩戴口罩。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乐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健康码,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未达到一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聘额度进行开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参考复习题详见附件3)
2.笔试时间
2021年3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具体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但报考人数超过录取职位数3倍以上的岗位,按录取职位数3倍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1年3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进行。
3.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确定的具体地点为准。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公布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并在“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当天下午14:30在乐山市体育馆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