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1、招聘职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2、招聘人数:共招聘10名;
3、岗位职责:配合审判法官的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审判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报考人员于公告发布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
5、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年3月1日至1996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先征求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打字,速度每分钟40字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直接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11-9号报名。填报信息务必真 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①个人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户口本;④学历证、学位证;⑤无犯罪记录证明;⑥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提交葫芦岛新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职业技能测验和面试,三者权重比为4:4:2,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由用人单位根据考生考试实际情况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2、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需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劳动关系
招录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应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法院用工。上岗前统一培训15天,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1、审判辅助人员薪资标准为3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五险),试用期薪资标准为1500元。
2、提供两餐,安排住宿,配发工作制服。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葫芦岛新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海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葫芦岛新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