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公安工作业务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
根据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低于1:2,不高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重新组织新一轮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造成的职位空缺根据总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在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由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政审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③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④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⑤不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⑥经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是否进行递补由市公开招聘临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清镇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本次招录结束后,临聘辅警离职导致的空缺,由清镇市公安局参照本简章自行递补。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咨询电话:0851-82514194(清镇市公安局政工室)。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1-82526677/82514367(清镇市公安局纪律建设办公室)
(三)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清镇市人民政府网”。在招聘过程中,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考生成绩、面试时间等内容)都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临聘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报名对象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相关要求如下:
(一)进入报名场地前需测量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体温在37.3度以上或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不得进入报名场地;
(二)疫情防控工作如另有要求,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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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原标题:清镇市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辅警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zqz.gov.cn/xwdt/tzgg/202102/t20210210_66743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