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18至40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术;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备一定法律知识;
(四)责任心强、身心健康,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五)根据岗位需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被公安机关辞退或从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自动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文职辅警工作职责
1.协助从事会计、非涉密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保障、医务、心理咨询、新闻宣传、影视制作、翻译、警犬养护、视频监控等;
2.装备车辆、船艇与警航设备的辅助维护;
3.行政助理、人事助理、文书助理、后勤助理、窗口服务助理、检验鉴定助理等;
4.其他可以由文职辅警从事的非涉密工作。
(二)勤务辅警工作职责
1.收集、报告敌社情、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发现、报告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
2.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设卡执勤、边境封控等防范工作;
3.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大型活动现场秩序;
4.参加抢险救灾;
5.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6.协助开展人口管理、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7.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8.协助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9.预防、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0.协助对进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车辆、货物检查;
11.执行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四、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因勤务辅警主要协助民警开展边境封控、设卡执勤、夜间巡逻等任务,原则上只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五、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的可以考虑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