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和6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3.总成绩于3月18日20:00前在“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www.ashra.org.cn)”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方委托相关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和招录人民警察体检特殊标准统一组织。
(2)特殊体检标准为: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外观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嗅觉迟钝。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体检地点:由招聘方另行通知。
2.考察
按照公安部要求,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考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考察采用集中培训观察,深入被考察人所在学校、单位、社区进行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并重点收集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的意见。
(七)公示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面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地点:
“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www.ashra.org.cn)”官方微信公众号;
“小小云厅(www.xxyt.co)”官方微信公众号;
“鞍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官方微信公众号;
3.举报电话:0412—2402299转0或17609894681。
(八)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辅警的,办理劳动关系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2.本次招聘信息均以招聘方网上发布为准,此次考试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执行,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解释。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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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公安局
鞍山宏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
原标题:鞍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HE1h1i-aoax0-Pg7TOy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