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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2021四川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满18周岁(2003年2月4日前出生)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2月4日后出生);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身心健康,体能素质好,无纹身,身高170CM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168CM),且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伍军人(退伍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享受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规定的与工龄相关的相应待遇);

4.中国共产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治安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精神病史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30名(限男性)。招聘的具体岗位、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24 时。

3.报名地点:遂宁市高新区物流港鹭栖湖.创客小镇3号楼二层金盾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243657 15388347000 13568722880

4.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应聘辅警人员请下载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前述材料不齐人员不予受理。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技能证书、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