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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2021四川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面试,所有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提前做好评估,自行决定是否适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结果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通知参加体检。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结果,由用工单位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以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遂宁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公司将招聘的人员派遣至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并服从统一调配。。

四、相关规定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必须在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民警带领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附则

1、本公告由遂宁市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25-2243657 0825-2668167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hdxq.suining.gov.cn/snhdcontext?pm=20210220172031-514095-0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