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笔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六)体检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聘用后,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主要在留置场所从事陪护、安全保障等工作,执行陪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接受任何辅导,不再缴纳考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3.报名咨询电话:0938-8520253、17793807773、13830821705、13893823986(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天水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0日
附件:
原标题:天水市公安局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公开招聘留置陪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ts.xbrc.com.cn/article/index.php?c=show&id=7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