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待遇:
(1)签订合同:由县党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对招聘条件合格的基层工作岗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县人社局负责与基层工作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原则上为2年。《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县党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基层工作岗人员各持1份。
(2)工资待遇:新招聘人员以合同形式聘用,由县财政局拨付工资。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聘用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如:本科毕业生除缴纳五险一金外(用人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分别为1098.44元、500元,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分别为448.75元、500元。合计2547.19元),至少可拿到手中的工资为4219元。根据乡镇远近,还可享受100到300元不等的乡镇交通费和基层补贴,工作满半年后可享受南疆补贴660元。基层工作岗人员工资报酬由县财政保障,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建立基层工作岗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3)生活待遇:用人单位提供免费食宿及基本生活用品(被褥等)。在村任职期间,住宿统一安排到村级周转房或临近的乡镇周转房,就餐统一纳入乡村集体食堂。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探亲假(按相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
(4)通过参与村级事务的锻炼,对表现优秀的按照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表现特别优秀的按照程序选任村“两委”正职;表现特别优秀、做出突出贡献的,可通过组织程序提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同时,可自主参与全疆公务员、事业编制考试。
二、新疆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1.吐鲁番市高昌区招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8人其中:招聘学前教师68人,小学教师192人,初中教师48人。
2.吐鲁番市鄯善县招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44人,其中:幼儿园教师110人、小学教师120人、初中教师74人、高中教师30人、职业高中10人。
3.吐鲁番市实验中学招聘岗位
高中教师:31人
4.吐鲁番市第六小学招聘岗位
小学特岗教师:6人
5.吐鲁番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
教师41人,其中:幼儿园教师5人,小学教师26人,初中教师10人。
6.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招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9人,其中:幼儿园教师41人、小学教师81人、初中教师16人、高中教师18人、职业高中教师3人。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新疆,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年满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从教经历并出示有关证明的、被单位推荐特别优秀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18年7月底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
(5)专业和学历要求,具体见附件1《吐鲁番市第六小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三级甲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7)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工资待遇
(1)聘用教师工资由财政保障。
(2)按照在岗情况每月享受1050元的补贴。
(3)试用期满后每年享受高温费2000元、冬炭费648元。
(4)工作满一年,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享受第13个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2016年绩效工资为元)。
(5)提供免费住宿条件,配备基本生活用品。
(6)聘用教师享受定级定等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待遇。
(7)每年给予报销一次招聘教师回家探亲或其父母来探望往返路费。(报销标准最高为火车硬卧)
(8)聘用教师自上岗之日起按月计发工资或参照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9)符合《吐鲁番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的本科、硕士、副高级职称等以上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急需人才,享受工资、职称评聘、职务等级、安家费及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新疆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1.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公安局招聘岗位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280人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
(2)民族不限,户籍不限,男性,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须为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可的学历,且学籍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退伍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士兵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
(5)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