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招聘岗位
国语教师706名,其中:学前167名、小学140名、初中327名、普通高中33名、职业中专39名。
招聘对象:
疆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不限户籍、民族、性别。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专业学历要求:学前阶段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中专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大专以上不限专业;小学阶段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必须为师范类相关专业;初中、高中、职业中学阶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6)普通话水平要求: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或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但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须承诺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普通话水平证书。
(7)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条件的须承诺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教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岗同酬同待遇,本科7405.25元、大专7051.57元、中专6936.77元(以上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按月缴纳);每年发放取暖费1050元;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月享受交通补贴、生活补贴人均400元;每年享受寒暑假探亲假1次,报销赴内地探望父母或者父母来疆看望子女的路费;凡被录用的教师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第13个月工资;被录用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在麦盖提带薪实习,实习期间待遇参照正式录用人员待遇。报考初中、高中、职专岗位且被录用人员全部分配到县城学校任教;报考学前、小学岗位且被录用人员工作岗位由麦盖提县教育局统一分配;携带子女的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
(2)住房待遇:新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至县城及县城周边乡镇的享受35平米县城公租房(2人一套);岗位分配至乡村的享受35平米乡镇教师周转房(2人一套),属正式夫妻的可享受夫妻房,房间内均配备有床、衣柜、床上用品、炊具、洗浴等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岗位在乡村学校的新聘教师如需在县城申请公租房教育局协助办理手续。
3.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招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教师:1830 人
招聘对象:
全国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招聘条件:
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8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 年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及职业高中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
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无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在正式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相关待遇:
(1)巴楚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工资等组成。本科学历月待遇7319.12 元,大专学历月待遇6969.56 元、中专学历月待遇6856.24元。其中含财政补助缴纳的五险一金。
(2)对于工作满一年并参加年度考核合格者,优先将其纳入每年特岗教师自主招聘范围。
(3)工作满一年并参加年度考核合格后享受取暖费补助1050 元、享受第13 个月奖励性工资、分配至乡村学校的教师根据交通距离远近享受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年每人平均为2400 元(距离县城的远近不同乡村教师补助不同)。
(4)招聘学校可提供教师周转房或公租房,免收租金,水、电、暖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由本人承担。为聘用教师配备基本生活物品。解聘者不予以解决住房等问题。
(5)以上相关待遇所指县教育局所辖各中小学、幼儿园及职业高中。
三、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教师:416人
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及以下,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可以报考学前岗位);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参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4)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和教师资格要求:(1)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2)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录取人员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适应基层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