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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7人)

2021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7人)

为进一步加强忻城县社会治安管理力量建设,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根据我县社会治安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忻城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一)招聘人数:67名;

(二)岗位设置

文职岗位一:3 名(限女性)

文职岗位二:12 名(限男性)

勤务岗位 :52 名(限男性)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来宾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及本县公安工作实际需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24日-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4日-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需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办公办文。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机警敏捷。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5以上;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文身、口吃、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伤疤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拥有B1以上驾照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在忻城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3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五楼)。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个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同时须填写《忻城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五、招聘程序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等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次进行。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方式:闭卷。

3.笔试时间、地点:在“忻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

4.笔试范围:与辅警的有关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含政治理论、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以及辅警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