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市公安局附四楼市禁毒办)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31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市公安局通知时间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内江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考察
内江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实施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公安局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不低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2个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及待遇
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2000元+考核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者应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笔试及面试时间若有变化,以市公安局通知为准。
本公告由内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92343
特此公告。
内江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日
原标题:内江市公安局 关于代内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文职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1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