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2.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3.下列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参加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
(2)参加第一轮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址在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网、乌海市公安局“乌海警方发布”微信公众号、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海勃湾公安”微信公众号、海勃湾区政务网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用汉文作答、时间为6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当日凭《报名登记表》、考试当日的绿色健康码、7天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三证之一)和准考证,并带医用或一次性口罩进入考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特殊标记配饰;
6.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含加分)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网、乌海市公安局“乌海警方发布”微信公众号、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海勃湾公安”微信公众号、海勃湾区政务网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政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和《乌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 0473-2023448
监督举报电话:0473-2011205(乌海市公安局纪委)
0473-2022347(海勃湾分局纪委)
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
2021年3月5日
原标题:关于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开展第二轮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RITD7H8dJjiT1wbFiiS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