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的辅警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合同,派遣至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公安分局工作,为劳务公司派遣的合同制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二.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80人,具体岗位及数量等需求详见《合同制辅警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要求放宽至高中及以上,2021年3月1日之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证明;
6、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9﹑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身份证上显示的出生日期在1986年3月至2003年3月范围内的);
2、身高在170厘米(cm)以上;
3、身体须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不得招录。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80)×70%;
4、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远视;嗅觉正常;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语言表述清晰;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直系血亲及本人无精神病史;
6、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7、适应军事化管理要求;
8、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合同制辅警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优先聘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
2、退役士兵;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公告将通过“大连公安”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平台对社会公开发布。
后续招聘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所有环节信息均在“泰伦管理咨询”微信公众号(tlglzx)、“悦聘劳务派遣”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搜索“悦聘劳务派遣”)等平台查询。请考生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收到信息或通知,无法参加相应报考环节的,相应的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网上填报信息及现场提交材料、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自网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
通过招聘公告提供的二维码(附后),在线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单后提交。考生应及时关注,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要求及说明:
(1)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报名方式且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等均应真实、准确,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不真实、不准确且不符合报名岗位条件或发现报名者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调整或取消岗位及招聘计划时,将视报名情况,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未按规定时间调整的,视为放弃报考。
(3)每人只允许报名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