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三项体能测试科目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从报考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应如实填写《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政审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受政审。
(七)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实发工资:本科学历3900元/月,大专学历3600元/月,高中学历3400元/月。另发放冬季取暖补贴1274元/年、绩效奖励根据单位考核12000-15000元/年、第13个月工资2000元
(三)提供住宿。
四、监督及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五、政策解释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本《简章》由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
冯警官15292596398 (微信同号)
办公室0909-7611757
审核人:庄丽
原标题:博州公安局赛里木湖景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人员简章20210311
文章来源:http://www.xjboz.gov.cn/info/1990/947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