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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宿迁市公安局招录巡特警辅警简章(117名)

2021年江苏宿迁市公安局招录巡特警辅警简章(117名)

宿迁市公安局 | 2021-03-12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录用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市公安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用人部门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未能解除或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劳动关系。

特别提示:现场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环节,报名者均需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并签订健康承诺书,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

三、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由市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按照《宿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有关环节实有人数不足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计,递补由市公安局根据需要进行。

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时间安排通过“宿迁公安”(http://gaj.suqian.gov.cn/)发布,并通过招录微信通知考生,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有关环节的,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招录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招录咨询电话:0527-84352490/84352046

联系人:刘警官13812407222 肖警官15162915185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2041

附件:

宿迁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2日

原标题:宿迁市公安局公开招录巡特警辅警简章

文章来源:http://gaj.suqian.gov.cn/sgaj/gsgg/202103/4fdf2e97759649c0ac3cc202ac6170f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