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共计划招聘辅警83人,岗位信息详见下文(详见附件)。
二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3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5、身心健康;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 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8:30至3月22日17:30
网上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将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通过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3355238934@qq.com。
现场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如实填写打印以及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复印件到兴宁区兴东路8号兴宁公安分局5楼520办公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兴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三)其他要求
1、凡被南宁市公安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我分局辅警。
2、凡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辅警,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
3、凡被南宁市公安局开除、辞退的辅警,不得报考。
4、对同一时期南宁市公安局范围内多个单位同时开展招聘工作,只能报考一个单位。
四 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分局将通过“兴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xnjf)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等相关信息,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
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将于2021年3月22日在“兴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xnjf)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三)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分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