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拟招聘25名,其中文职辅警6名,勤务辅警1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甘州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年龄要求详见报考《职位表》。
6.已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学历等招聘条件。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查、司法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办公楼东侧人民来访接待室(具体地址: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民广场西南口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持户口簿、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信网证明等个人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除以上证件外还须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个人亲笔填写的《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5张。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近年来已经被聘用的环保、城市执法、民政、水务、社区、政务服务等管理辅助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二)资格审查
由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对所有报名人员考试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及初步政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考试文职辅警职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勤务辅警职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⑴参加人员: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⑵笔试内容: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相关法律基础和理论业务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⑶领取准考证时间: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天凭身份证到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办公楼东侧人民来访接待室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⑷笔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