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安辅警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细则(暂行)》。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项内容。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在体能测评3项内容均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相关事宜及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3、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县纪委监委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工作人员招聘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公安辅警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工作人员招聘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公安辅警招聘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公安辅警招聘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公安辅警招聘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公安局对考察对象做出政审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政审不合格的,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工作人员招聘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证件、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录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社局撰写录用报告、呈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工资自政府批复的下一个月执行。
报考辅警类辅警C岗位的拟录用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实行高分优选。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选择录用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
(十)待遇
1、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县公安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执行县公安局现有辅警标准。
2、县人民医院、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所招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列入县财政预算。
县人民医院所招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本单位解决。
3、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消防文员与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待遇和管理根据县政府《进一步规范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献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规定》执行。
4、县人民医院、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招聘人员: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招聘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第一年(含试用期)工资参照本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标准发放,第二年工资参照本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公安辅警)、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资格复审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及证件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1年献县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公安辅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附件: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原标题: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和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nxian.gov.cn/index.php/Home/article/details/id/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