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场及顺序。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为5分钟。
面试的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微信群”的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和6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体检
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和招录人民警察体检特殊标准体检工作。
特殊体检标准为: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外观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嗅觉迟钝。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考察
按照公安部要求,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考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体检、考察环节后不再递补。
(六)培训
进行为期30天的封闭式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警务礼仪、纪律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根据培训考试成绩安排具体岗位。对于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面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辅警的,办理劳动关系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辅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发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解释。
(九)联系方式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安置就业科:4837002
鞍山市公安局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8日
原标题:鞍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ntaian.gov.cn/html/TAZF/202104/0161821477782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