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城市社会治安管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经海城市委、市政府及鞍山市公安局同意,海城市公安局现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要求
勤务辅警122名,共分为两个岗位:岗位一限男性110名,岗位二限女性12名。全部充实到基层派出所,协助公安民警开展治安巡逻防范等勤务工作。聘用后需根据海城市公安局工作的需要,服从公安机关的岗位调整。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3.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4月1日-2003年4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公安辅警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6.满足体检标准;
7.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或低于标准体重15%;
8.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的优秀毕业生、海城市公安局现职在编民警和行政及事业编制人员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推荐的优秀退役士兵、各乡镇派出所所长推荐的工作满两年的临时工作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二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分配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在市公安局干部人事室和相关单位的指导监督下,共同开展公开招聘。聘用上岗后实发工资1800元/月,缴纳五险,配发服装和装备。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2021年04月14日—04月23日在海城市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04月20日9:00—04月23日16:00。报名地点为巡特警大队一楼(海城市公安局西侧);
3.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的各项条件进行全面全程审查。
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下载附件1并填好、打印);
(2)考生承诺书1份(下载附件2、附件3并填好、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户口薄、毕业证、暂住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开具)、市中心医院体检证明(按照士兵入伍体检标准和内容,录用与否均体检费用自理);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市公安局对面中国人民银行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各乡镇派出所满足条件人员需持派出所的推荐证明材料;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认证材料。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
4.注意事项: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劳动关系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整个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报名合格的人员参与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流程: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3.资格审查及体能测试比例要求:笔试阅卷结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笔试分数计入总成绩。
(三)体能测试
集中对笔试合格考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分数计入总成绩。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统一填写免责协议(下载附件4并填好、打印,一式两份)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1、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