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00—11:30。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约占6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按报名岗位面试。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的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3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体能测试、笔试合成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4×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 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不低于岗位数的2倍,不达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数。体能测试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1.2倍的,招聘计划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1:1.2的比例确定(小数四舍五入)。
(五)本次招聘体测、笔试、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用人单位有新招聘需求时,可从成绩合格的未录取人员中择优录用。
(六)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告公示栏和“平安莲都”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七)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有与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面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方可正常参加面试。
(八)本公告由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咨询电话: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政治处0578-2787238
原标题: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art/2021/4/16/art_1229427871_4596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