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葫芦岛市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绥中县公安局辅警工作人员,共招聘33人(详见《葫芦岛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业作斗争;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高中毕业证为准);
(五)户籍所在地为绥中县(迁入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为方便工作,报考农村派出所岗位人员需为岗位所在乡户籍;
(六)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001年4月21日至1991年4月21日(含)期间出生);
(七)身心健康,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协调,无大面积瘢痕,无纹身;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退伍军人。
2、有计算机二级证书的加2分,有计算机三级证书的加3分,有计算机四级证书的加5分。
3、有格斗散打特长,在市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2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3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5分。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1、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有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由绥中县公安局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上岗资格。
2、招聘的辅警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方式,由绥中县公安局安排日常工作。年度考核在绥中县公安局统一领导下,由其所在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联合进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以及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3、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标准为1440元/月起,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自行解决住宿。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考人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4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3、报名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两份(附后,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6)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7)具备考试加分条件人员还要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