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取准考证
2021年5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领取准考证。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时需要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体能测评为通过性测评,成绩达到合格线即可,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共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文件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纵跳摸高(附《招录辅警体能测评达标标准》)。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果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相关标准执行,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考察,考察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1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如出现辅警岗位未招满的,从其他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并结合本人意愿择优调剂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1、资格审查贯彻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生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和不按期报到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聘用
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中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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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中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1日
原标题: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zx.hld.gov.cn/xxgk_21446/qtgkxx/tzgg_421001/gsgg_421001/202104/t20210422_1038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