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贡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报考年龄计算时限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含);
4.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年龄18至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持有D、E驾驶证,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工作日)9:00—12:00和14:30—17:30。
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9号自流井公安分局619办公室。联系电话:4703114。
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自贡居住证》)、学历证明、退伍(复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登记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带好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证件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
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