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男性50名,女性10名,招聘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目录(附件一)。
三、招聘人员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按照《香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享受公安机关同类人员待遇。
四、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及治安处罚的;
(2)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品质低下,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7)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8)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
(二)学历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目录(附件一)要求,2021级应届高校毕业生由院校出具证明可以报名。
(三)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4日至2003年4月23日)。
(四)身体条件
警务辅助人员身体条件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基础,针对部分项目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考生身体条件以参加招聘体检时状态为准,体检结论由指定体检机构给出。
警务辅助人员还需符合以下身体条件:
1、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2、体重:男不低于50千克,女不低于45千克,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等,单侧裸视力均应在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均应在5.0以上。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封闭集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到低确定拟招用人员。
对退役军人(含武警)、全日制政法公安类院校公安相关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法律专业毕业生予以加分。具体标准为:符合其中一项条件在计算总成绩时加5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不累计加分。
(一)信息发布
2021年4月23日—5月16日,以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发布公告为准,同时,在各新闻媒体网站予以转发。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及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程序的具体时间、地点均在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hxrczx)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报名咨询电话:公安局:8322700-5638;
人社局:0316-832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