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时需提交《红河边境管理支队专职辅警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粘贴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一式一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征信报告、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无工作单位的不提供)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优先招聘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和笔试
报考人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即进入面试和笔试,总分共计100分,面试、笔试各占50%。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各报名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一并实施。
2.笔试。由各报名点自行组考,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
(三)体检
1.体检时间:根据各报名点安排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文身系淫秽暴力或非法组织标志等,不合格。体表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3.体检地点:由各报名点指定,统一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体能测评
1.测评时间:根据各报名点安排实施。
2.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评定,内容含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等项目,测评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淘汰。
3.测评地点:由各报名点指定。
(五)考察政审
面试、笔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遵纪守法、廉洁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录用公示
根据相关招聘程序的选拔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红河州公安局官方公众号“平安红河”上公示,公示期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正式聘用
公示结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前培训
正式聘用的辅警,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参加岗前培训,未按时报到参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红河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865051、3865052。
原标题:红河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2021年二季度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h.gov.cn/szhh/gsgg/202104/t20210421_515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