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递补一次。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西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六)政审。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加盖公章,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送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西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辅警薪酬待遇按照《西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城北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享受层级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交通、通信及加班补助、执勤补贴,并缴纳五险一金。
五、需说明的事项
(一)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二)加分政策。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2.具备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医学类、新闻广告传播、网络推广、媒体宣传、体育类、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技能及经验,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3.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3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安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根据政审情况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优先招聘。
(四)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参照青海省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及地址: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西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0971-5562829,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经二路北段23号。
监督电话: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西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0971-8256440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
(西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
2021年4月28日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西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
原标题: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西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104283916.shtml